长江中游宜昌至昌门溪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获环境保护部批复
近日,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6]120”文件对长江中游宜昌至昌门溪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本项目环评工作于2015年10月启动,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局积极配合评价单位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公参调查等支撑性工作,同时我们还积极与国家环保部、地方环保厅等部门加强沟通,汇报项目建设方案,争取环保部门的支持。
2016年6月,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本项目施工和运营将对沿线生态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落实报告书及专家提出的加强中华鲟繁殖期间的监测和施工避让、生境恢复及风险防范等措施后,本工程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2016年7月,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正式形成该报告书评估意见,并上报环保部最终获批。
环评报告的批复标志着本项目各项外协条件的全面落实,接下来,我局将积极落实项目工可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