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沿海引航站获准建设
16日,从南通市港务局传来信息,等待3年之久的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筹建申请正式获得交通部批准,引航具体范围是进出南通港洋口港区和吕四港区的船舶。
目前我国实行沿海、沿江两种不同的引航体制,沿海港口引航由各地港口管理部门负责,长江港口引航则由长江引航中心一家统管。而南通港既沿江又沿海,在全国还不多见,交通部认真研究具体情况后,最终同意筹建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