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印发
7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省(区、市)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应勇在会上透露,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拟定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已正式审议通过并印发。 《纲要》明确了长三角“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地位,即长三角通过一体化发展,使其成为全国经济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成为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引领区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据介绍,上海作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在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将紧紧扣住两个关键词:“一体化”和“高质量”。同时将深抓三个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新片区、建设虹桥商务区,打造国际化的中央商务区和国际贸易中心的新平台。其中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位于上海西侧,由江苏苏州吴江地区、浙江嘉兴嘉善地区和上海青浦地区三部分组成。此次规划纲要中涉及的自贸试验区新片区位于上海东部,两个区域可带动上海一东一西“两翼齐飞”,更好发挥对外、对内开放的枢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