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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3  来源:     点击量:593   分享: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

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委办〔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2008-2013年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252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

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9)

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0)

4.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

5.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

6.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61

  1.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9年).pdf

  2.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年).pdf

  3.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0年).pdf

  4.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年).pdf

  5.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pdf

  6.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3年).pdf




信息来源:国务院安委办,http://www.chinasafety.gov.cn/gk/xxgk/201806/t20180613_2168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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